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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第九次全区律师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时间: 2016-06-01      访问量:2,132

桂律协﹝2016﹞5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现将召开第九次全区律师代表大会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初定于2016年6月6-8日,会期三天。6月5日下午报到。

地点:待定。

二、参加人员

       第九次全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各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协会秘书长;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律师代表团团长由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团长由市律师协会会长担任,请各市律师代表团填写中共党员临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详见附件),会议报到时递交。

(二)请参会人员准备深色西裤、白色短袖衬衣,请律师代表准备律师袍、律师徽章。

       其余未尽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

广西律师协会联系人:刘  莹,15807800909、蒙春兰,15078821165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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