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检查考核及调研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4-20 访问量:2,221
桂司办〔2016〕13 号
各市司法局,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 2015 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6﹞23 号)要求,自治区 司法厅将组成检查考核工作组,以抽查方式对部分市及区直律师事务所(含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下同)2015 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同时,结合检查考核工作,对律师有关工作进行调 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和调研时间
检查、调研时间:2016 年 4 月下旬-5 月上旬。
具体时间、分组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考核和调研内容
(一)检查考核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 2015 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区直律师事务所、部分市进行检查、考核。重点对各律师事务所的统一收案统一登记制度执行 情况,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案件审查、报备执行情况,律师事务所为律师购买社会保险情况,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调研内容
1.律师党建和队伍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2.对加强和改进律师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3.对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4.对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市司法局和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对照检查考核内容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对调研内容进行研究、分析,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方青海 0771-5850899 15877185293
刘 莹 0771-5873250 158078009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