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 2017-12-22 访问量:2,148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日前,梧州市委政法委印发《梧州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建立梧州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梧州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有五项:一是听取成员单位通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情况、贯彻执行与律师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以及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律师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律师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助推梧州市律师事业科学发展;二是听取律师行业协会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司法、执业、行政管理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着力畅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关于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等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或律师违法执业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案(事)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三是建立律师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沟通交流律师执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意见;四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确非律师执业机构和非律师人员参与法律服务市场的范围、途径和方式,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五是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的事项。
目前,联席会议成员由梧州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外侨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梧州市律师协会共14个单位组成,日后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将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