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8年刑事辩护业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8-12-12 访问量:7,814
桂律协〔2018〕145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根据2018年度的培训计划,广西律师协会拟于2018年12月15—16日在南宁市举办《2018年刑事辩护业务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时间:12月15日—16日,为期2天。
二、培训地点
南宁市桃园饭店六号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74号)。
三、培训对象及规模
1.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2.执业律师。
本次培训将分成4个半天进行报名,每个半天可安排240人参训。
四、培训安排
(一)12月15日上午9:00—12:00
1.课题:《如何做好批捕前的辩护》
讲师:伍志锐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课题:《从一起排非成功案例谈排非》
讲师:韦荣奎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二)12月15日下午14:00—17:00
课题:《如何审查判断鉴定意见》
讲师:周化冰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三)12月16日上午9:00—12:00
课题:《庭审实质化背景下口供审查与采信的规范与规则》
讲师:龚振中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四)12月16日下午14:00—17:00
课题:《刑事辩护工作风险与防范》
讲师:王跃辉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六、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有关人员,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本次培训优先安排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参训,以上人员由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负责统计报名情况后报培训部。本次培训另外向其他执业律师开放190个名额,参训人员可根据个人需要,报名参加一个或者多个课题的培训(半天一个课题)。广西律师协会于12月13日10: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区执业律师可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或12月14日10:00即截止。
七、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于12月14日下午17:00前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另行发布参训律师名单及座位安排情况,不再安排现场签到。培训期间,律师凭执业证入场,对号入座,协会工作人员将按座位号进行考勤,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在开班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书面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本次培训每半天核计四个课时。
(五)由于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12日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9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2-13 10:00:00 至 2018-12-14 1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9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2-13 10:00:00 至 2018-12-14 1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9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2-13 10:00:00 至 2018-12-14 1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9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2-13 10:00:00 至 2018-12-14 14: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