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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暨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的通知

时间: 2015-03-20      访问量:1,220


桂律协〔2015〕14 号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
第五次会议暨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
会主任联席会议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各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主任,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为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广西律师协会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3月28日-29日在南宁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暨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3月28日下午、29日上午(报到时间:理事请于3月28日上午9:00-12:00报到,下午2:30开会。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请于3月29日上午8:15前报到, 8:30开会)。
(二)会议地点:南宁市红林大酒店19楼福林厅会议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9号)。
二、会议主要内容及参会人员
(一)第八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3月28日下午开会)
1.会议内容
(1)听取会长、副会长2014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表决《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2014年工作报告》、《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2015年财务预算》、《广西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复查委员会设置方案》等文件。
(3)自治区司法厅领导讲话。
2.参会人员
(1)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2)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3)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
(二)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3月29日上午开会)
1.会议内容
(1)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向理事会述职(每人限6分钟)。
(2)黄都恒秘书长通报各专业委员会2014年履职考核情况,点评各专门、专业委员会2014年工作。
(3)评选2014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及主任。
2.参会人员
(1)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2)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3)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4)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会议仅安排非驻邕的参会人员住宿。住宿时间为3月 28 日晚上,退房时间3月29日下午 14:00前,提前入住或逾期的费用自理。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于3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请假(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开庭需提交开庭通知书)。
未尽事宜,各理事、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请联系:蒙春兰,潘文君,电话:0771-5863673 (兼传真),电子邮箱: gxlsxhbgs@163.com  。
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请联系黄鳞、秦远迅,电话:0771-5865329 (兼传真),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