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增加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时间: 2010-03-15 访问量:664
桂律协〔2010〕12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增加环境与资源法
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经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申请,广西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办公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增加吴海等四名律师为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将新增委员名单公布如下:
桂盟律师事务所 吴 海
建邦律师事务所 李庆国
同望律师事务所 蒙冬梅(女)
广合律师事务所 陈 苹(女)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委员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