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律四进活动 主动服务非公企业发展
时间: 2015-08-19 访问量:2,21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稳增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针对当前广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三期叠加”影响之下,一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不同程度的遇到了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难、项目落地难以及法律纠纷多等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于2015年5-7月集中开展了“依法兴企,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进农村”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四进活动”)。
5月27日,“法律四进活动”在南宁市举行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熊春寒,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黄焕光,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南宁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黎四龙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6-7月,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选派了100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本别到全区14个市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进农村活动,为基层商会、民营企业“把脉问诊”,送政策、送法律,开展普法巡回宣讲,重点宣讲与民营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公司法》、《税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及相关金融法规,开展小微企业法律援助等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牢固树立守法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立业、依法治企、守法经营、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达到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的目的。截止7月31日,服务团律师在各市共开展法制专题讲座22场次,参训人员2500余人;走访企业14家,为企业一对一提供法律咨询1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