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方颖等10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结果公示(2021年第16期)
时间: 2021-08-20 访问量:4,167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于2021年8月11日上午组织考核委员会对梁方颖等10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经考核委员会对10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情况和实习考核材料的综合评定,确定9人面试考核合格,1人不合格。现将面试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实习证号 |
实习律师事务所 |
考核 结果 |
1 |
梁方颖 |
20012007210131 |
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2 |
陆 璐 |
20012007210123 |
广西方园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3 |
郑 雨 |
20012005210077 |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 事务所 |
合格 |
4 |
黄荷毰 |
20012005210085 |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5 |
蒋诗平 |
20012006110101 |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6 |
梁晓丹 |
20011910220206 |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 事务所 |
合格 |
7 |
赵 林 |
20012006110108 |
广西金和泰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8 |
毛婧华 |
20011909210182 |
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9 |
温茗滟 |
20012006210119 |
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面试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需要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的,延期期间分别需要重新办理1个、2个或者4个实务训练案件,并应在重新实习考核期满后的30日内提交面试考核材料。
面试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七天(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23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实名反映。联系人: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163.com,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