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各专业委员会2012年1-8月履职考核情况的通知
时间: 2012-10-15 访问量:821
桂律协〔2012〕114号
关于核对各专业委员会2012年1-8月
履职考核情况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
为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的顺利实施,便于年终2012年各专业委员会年度履职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记录表(2012年1-8月)》予以印发,请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含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认真核对本人的工作记录情况,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请同时认真核对本委员会的工作记录情况,如发现有遗漏或错误,请在2012年10月31日前及时与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联系。
请各专业委员会每一位委员,认真自行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详细了解履职考核的内容要求,并根据本人1-8月的工作记录情况,认真查漏补缺,及时完成有关履职考核项目,以确保本人年度履职考核的顺利完成。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要高度重视核对工作,通过电话、电邮等形式通知或组织本委人员及时核对工作记录、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
未尽事宜,请联系:黄鳞,黄炜炼,联系电话:0771-5865329(兼传真)。
(刑事专业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金融、证券和保险专业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请联系黄鳞;民商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公司业务委员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请联系黄炜炼)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