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诉讼司法实务高级研讨会
时间: 2016-03-07 访问量:2,022
随着《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对环境侵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刑事司法的实体处理和程序问题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环境诉讼司法可操作性大大加强。福建、江苏、浙江等地一系列环境诉讼案件的审理裁判为全国环境诉讼案件司法处理积累了很多经验。环境诉讼已经成为国内优秀律师拓展业务的重中之重。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及专业人士准确解读、深入掌握环境领域的司法制度,提高律师代理环境诉讼法律服务的业务水平,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此研讨会,并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协办。全国部分中级法院主管环境案件审判的法官、检察官将参与学习研讨。本研讨会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教授、最高院研究室领导及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权威机构的权威人士担纲授课,结合典型案例,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动。通过研讨交流,以期提升我国环境案件司法实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更多的司法保障力量。
二、主讲人及主讲内容
(一)领导讲话及致辞
(二)主讲内容
1、新环境保护法热点难点解析
主讲人:周 珂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2、环境刑事司法解释理解适用----环境刑事案件难点争点问题
主讲人:周加海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
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理解适用——环境诉讼疑难问题审判与执行实务
主讲人:魏文超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法学博士
4、环境侵权司法实务
主讲人:竺效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5、环境公益诉讼实务——结合典型案例
主讲人:马勇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
6、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环境司法
主持人:竺效
海洋生态损害的鉴定评估及典型案例
高振会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环境污染所致林业损失的鉴定评估及典型案例
尚鹤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研究员,环境与污染生态学科首席专家
水上交通工具所致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标准在国际和国内的最新发展
乔冰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环境污染所致人体健康损害的鉴定评估及典型案例
许群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北京协和医学院基础学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环境污染所致农产品损失的鉴定评估及典型案例
王伟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副研究员,农业生态环境及农场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环境污染所致环境侵权损害鉴定评估的难点及其司法应对
朱忠军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注:为更加注重研讨实效,如果您有损害鉴定的案例或需要司法鉴定疑难案件有意与专家讨论的,可以在开课前一周提供书面案例材料,报给会务组,会务组将转给各位专家提前准备。研讨环节鼓励学员提供遇到的实际疑难案件与专家面对面讨论。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议程安排表为准。)
二、参会人员
西部律协推荐学员;全国各中级人民法院主管环境案件审判的领导、相关业务庭法官(30名,名单略);各级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及检察官;各级环保主管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公安部门环境保卫业务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各有关从事环境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教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有志于从事此领域的人员等。
三、研讨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26日(周六)至3月28日(周一),时间3天。
2、地点:国家法官学院老校区(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一号)。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010-62515711
传真:010-82509237
邮箱:lawyerstudy@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