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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2年第1期(总第38期)

时间: 2012-01-18      访问量:3,112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2年第1期(总第38期)
 
广西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1月9日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扎实推动广西律师行业实现新跨越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2012年1月4日至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广西南宁市顺利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梁胜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郭文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列格、广西警察协会副主席高宪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区社科联、广西法学会、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1月4日下午举行的大会开幕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各委员及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出席大会开幕式。来自全区的204名律师代表和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的34名特邀代表参加了大会开幕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主持开幕式并致开幕辞。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代表全国律师协会致辞。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在开幕式上做重要讲话。温卡华对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近三年来全区广大律师围绕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温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广大律师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恪守职业道德,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维护社会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我区律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目标,温卡华强调,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有关律师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律师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部门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依法为律师阅卷、会见、调查取证、出庭等提供便利,为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把律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落实扶持保障政策,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律师协会吃透中央精神,把好政治方向,加强自身建设,了解把握国情,强化行业自律,积极为广大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律师业务健康发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执业监督。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共同为我区律师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努力开创我区律师工作新局面,促进律师工作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和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会为第七届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颁发荣誉证书,表彰他们在过去三年中为广西律师工作所做出的贡献;全区204名律师代表进行了律师诚信执业宣誓;举行了“心理健康与心理解压”的专题讲座。
        大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广西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名。黄志文当选为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孙骏、袁公章、林敢、凌斌、王锦意、李安华、李杰、黄玉华、陈承帼当选为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八届理事会聘请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为广西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决定由严丽萍继续担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出席了1月6日上午的大会闭幕式并作讲话。赵波厅长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对新当选的会长、副会长、理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第七届律师协会王莹文会长、各位副会长、各位理事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赵波厅长在讲话中对广西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在任职期间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肯定,并指出,广大律师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赵波强调,要充分认识律师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做好律师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要不断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律师协会建设。赵波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把握机遇、争创一流,为奋力推进我区“五区”建设、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为全面推动广西律师事业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是在我国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的,是一次高举旗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大会的召开对于更好的团结和动员全区律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和桂办发〔201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全区广大律师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努力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推动律师事业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工作  简报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
        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厅机关各处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1月9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