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举办2018年第九期律师业务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18-11-09 访问量:6,819
桂律协〔2018〕128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举办2018年第九期律师业务讲座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在全区律师继续教育(万益)培训基地举办“专业刑辩律师的成长与发展”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13日15:00—17:30;
地点: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第一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27层)。
二、参加人员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及实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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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主题和授课师资
培训课题:《专业刑辩律师的成长与发展》
授课师资:常铮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四、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办公室)有关人员,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本次培训面向全区律师开放自愿报名名额50个,于11月9日16: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区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可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五、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参训人员请于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或实习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于11月12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
(五)由于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9日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1-09 16:00:00 至 2018-11-11 23: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人(还剩2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1-09 16:00:00 至 2018-11-11 23: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