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的金融领域法律实务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 2024-12-25 访问量:2,633
桂律协〔2024〕86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提高广西律师业务水平及能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24年12月30日举办新公司法背景下的金融领域法律实务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与保险专业委员会
二、时间、形式及地点
签到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30—15:00
活动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00—17:30
活动形式:线上线下同步举行
线下会场: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南宁市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栋二单元三层)
线上平台:点睛网直播
三、活动对象及规模
线下参会名额为45人,区内律师(含两公、法援、实习律师)自愿参加。
线上参会名额不限,感兴趣的区内律师(含两公、法援、实习律师)自愿参加。
四、活动内容
(一)开幕致辞
(二)专题讲座
主题一:新公司法背景下董事责任保险重点问题探讨
主讲人:林新华 天津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
主题二:新公司法下单层治理结构在上市公司中的适用
主讲人:廖国靖 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主题三:新公司法对强制执行程序的影响
主讲人:王少锋 广西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
(三)互动交流
(四)领导讲话
五、参加方式及链接
(一)线下参会方式
自愿报名线下参训的区内律师(含两公、法援、实习律师),请于12月25日16:00起在本通知下方的报名通道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报满即止。
(二)线上参会方式
线上参会不设置报名,自愿参加线上交流会的律师可自行通过复制下方网址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观看现场直播。
为确保课时统计不出错、不遗漏,参加线上交流会的律师进入直播间后需授权登录,并在页面右上角“个人中心”中将用户昵称修改为“姓名+执业证号”,未按通知要求修改用户昵称的一律不算课时。
1.网址链接
https://kzujk.xetslk.com/sl/hEZFf
2.二维码

六、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良好的会议秩序,成功报名线下参会的律师请在通知规定的签到时间完成签到入场,并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接听电话。线上参会的律师请在交流会正式开始前15分钟进入点睛网直播平台,不得迟到、早退。线上参会人员请勿自行前往线下会场。
(二)请参加活动的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按时参会。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站成功报名线下参会,又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如期参加的,应最迟于12月27日15:00点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说明。
(三)本次线上直播不支持回放,请线上观看直播的律师尊重知识产权,不对直播进行录音、录像,不私自传播相关资料。
(四)本次交流会可核计4个现场培训课时。
(五)自愿报名参加线下交流会的律师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
联系人:曾嵘,联系电话:0771—58653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4年12月25日
本次活动报名《新公司法背景下的金融领域法律实务交流会》仅对“ 全区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全部实习人员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5人(还剩1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4-12-25 16:00:00 至 2024-12-30 00:00:00 (报满即止)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5人(还剩1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4-12-25 16:00:00 至 2024-12-30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