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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热心参与“1+1”行动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传播法治理念

时间: 2014-06-23      访问量:1,686

广东律师热心参与“1+1”行动
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传播法治理念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协会慰问在桂参加“1+1”行动的
广东律师座谈会在南宁市召开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民生工程,对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宣传法律和传播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协会慰问在桂参加“1+1”行动的广东律师座谈会现场
    2013年,广东省金峰(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丹智(广东意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小平(广东佛山市公职所律师)、陈尤新(广东肇庆市法援中心律师)共4名律师参加“1+1”行动,分别指派到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玉林市福绵管理区、北流市、博白县工作。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今年6月12日-13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派出慰问工作组,分别到北海市、南宁市慰问了在桂参加“1+1”行动的广东律师,并在南宁市召开座谈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副秘书长邓捷,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袁公章、秘书长黄都恒,在桂参加“1+1”行动的广东律师参加了座谈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在会上对参加“1+1”活动的广东律师给予积极评价
    广东律师在座谈会上畅谈在广西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的体会和经验。
    四名“1+1”法律援助律师自去年开始,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值班接待当事人,参与法律宣传活动、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法律服务六进活动等方式,积极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袁公章参加会议并讲话
    法律援助律师牺牲个人业务,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宣传法律,践行法治理念。他们的行动,不仅有利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各级政府法治观念的树立,减轻各级政府的工作负担,以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了律师服务民生、服务公益的良好形象,扩大了律师的社会影响力。
广东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邓捷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5月,四名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大约300件,接待当事人超过2000人次,参与各类法律接待咨询活动大约20次。
    广东省律师协会王波副会长对参加“1+1”活动的广东律师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他们乐于奉献、践行社会责任,是广东律师的骄傲和榜样;他们勤勉尽责,把好的经验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带到广西,充分展示律师的职业精神;他们善做善成,传播法律,有助于当地政府树立法律思维,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群众协调好关系,融入当地社会。
    广西律师协会黄都恒秘书长在讲话中对广东律师为广西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认为广东“1+1”法律援助律师到律师资源匮乏的广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是“雪中送碳”的民心工程,不仅把法律服务带到广西,也把先进的理念带到广西,为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