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甄选第三批实习人员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 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12-19 访问量:2,690
桂律协〔2016〕14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第二批驻广西律师协会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共建的“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志愿服务工作即将结束。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再选派4-6名青年律师和实习人员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参加“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地点
(一)工作时限:6个月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二、工作内容
(一)对诉前受理纠纷开展原因分析,拟定调解方案,主持开展调解、和解工作;
(二)对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整理相关材料报送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交法官制作民事调解书;
(三)协助法院把好诉调对接程序关、确认审核关和文书质量关。
三、甄选条件
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德才表现突出的青年律师和实习人员。优先选派已通过司法考试、尚在实习有效期内的实习人员。
四、甄选程序
(一)有意向参加“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的人员填写《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岗申请表》,报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审批同意后,于2016年12月30日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提交)。
(二)广西律师协会择优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推荐8—10名人选。
(三)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从推荐人选中确定4—6人在“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服务。
五、相关补贴及政策
(一)法院给予每人每月1300元的生活补贴,早、午餐可在良庆区法院食堂就餐,但每人每月需缴纳60元就餐费。
(二)广西律师协会以及实习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也将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三)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时所需要完成的十个实训案件,可以是服务“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期间所办理的案件,也可以是在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指导下完成的案件。
六、其他事项
(一)“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已被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列为重点工作岗位,参与服务的人员不但能熟悉法院各项工作流程、法官审理思路以及具体的审判实务,得到众多资深法官的悉心指导,还能接触大量不同类型的当事人和案件,快速提升法律实务能力,为日后执业打下坚实基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给青年律师以及实习人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发送报名邮件时,E-Mail主题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岗申请表”。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联系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E-Mail:gxlxpxb@163.com,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附件:青年律师志愿者服务岗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