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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青年律师联谊活动的通知(桂律协〔2011〕67号)

时间: 2011-08-12      访问量:639

桂律协〔2011〕67号
 
关于举办青年律师联谊活动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更全面的关心我区青年律师的生活,搭建广大青年男女律师展示自我、结识他人的交流平台,营造律师协会关心和关爱青年律师的温馨氛围,广西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和青年律师委员会定于2011年8月27日、28日在桂林联合举办青年律师联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青年男女律师联谊活动,搭建青年男女律师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拓宽青年男女律师沟通渠道,在丰富青年男女律师业务生活的同时,帮助青年男女律师收获丰硕的友谊和浪漫的爱情,营造团结和谐、欢乐祥和的“律师之家”氛围。
   
二、活动主题
    “夏末之约-牵手阳朔”。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1年8月27日、28日(周六、周日)。
   
(二)参加人员范围及名额
    活动控制在50人以内,男女人数各半。广西区内35岁以下未婚青年男女执业律师(或实习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活动地点
    桂林阳朔。
   
(四)活动内容
    1.未婚青年男女律师激情碰撞大派对(8月27日举行);
    2.阳朔自行车骑行寻宝活动(8月28日举行)。
   
四、活动有关事项
    (一)活动报名自8月12日起,至8月19日止。报名人数超过计划限额的,由广西律师协会平衡各所报名情况后确定最终可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可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将于8月23日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
www.gxlawyer.org.cn )上公布。
    (二)请报名者下载附件中的《联谊活动报名表》,填好后发送邮件至
1282246282@qq.com ,提交报名表需同时附上近期证件照和日常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张。邮件主题请写明“联谊活动报名”。
    (三)报名以个人为单位,每人需交纳200元活动费。活动费在广西律师协会公布可参加活动名单后方需交纳,费用直接交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
    (四)活动出发时间初步定在8月27日早上8:20,请参加活动人员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广西区司法厅。
    (五)本次活动方式分为两类,一类为室内晚会类,一类为室外运动类。请参加活动人员自备参加活动的服装鞋帽,骑行时注意做好防暑防晒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按照宣布的时间和地点集合,如有事离队,需及时告知领队。
    (七)参加活动需携带好身份证。
 
    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0771-5865220,电子邮箱:
1282246282@qq.com
 
    附件:
联谊活动报名表.doc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