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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五星示范作用,探索基地实践引领

时间: 2020-12-31      访问量:1,461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在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诚所”)隆重举行五星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杨树喆校长、杨庆庆副校长、教科处处长杨杰夫、商贸与法律学院院长林驰、合作发展处处长秦丽芸、学生事务部部长蒋远宏、商法学院副院长陈建文、法学教研室王晨出席揭牌仪式,杨树喆校长与林铸主任共同为 “五星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揭牌,通诚所黄春芳副主任、罗厚华副主任、卢高明副主任、夏其秋副主任等律师参加揭牌仪式。

杨树喆校长(右二)与林铸主任(左三)共同揭牌  

        揭牌仪式后,双方在通诚所多媒体室举行“五星”示范基地建设交流座谈会,双方就如何推进“知行班”实习生教育实习、教研活动、课题合作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黄春芳副主任对双方过去一同走过的十余载春秋进行回顾与总结。黄春芳副主任表示,通诚所被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评为五星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深感荣幸,这既是对通诚所与漓院开展协同育人取得显著成效的肯定,也是对通诚所未来在协同育人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深感责任重大。

黄春芳副主任主持会议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林铸主任回顾并总结双方过去的合作的历程和成果,2009年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在通诚所开展实践教学合作,通诚所是漓江学院在南宁的第一个教学实践基地,在接收学生见习实习、举办法律讲座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深度合作,漓江学院也为通诚所输送了多名优秀的年轻律师,双方的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漓江学院授予通诚所“五星”示范基地,为漓江学院与通诚所继续深化合作开启了新的征程,通诚所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互信,往近里走;推进合作,往实里走;展望未来,往高里走,共同搭建良好的合作平台,为培养更多优秀应用型法律人才,尽一份责,为创建和谐合作关系做出新贡献。

林铸主任致欢迎辞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座谈会上,杨庆庆副校长首先就通诚所荣获五星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表示祝贺,并对五星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的评选标准做了详尽的阐述。自2001年5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创建以来,学校已和全国150多家单位建立合作交流、创建教学实践基地,此次星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的评选非常严格,分为1星、2星、3星、4星、5星共五个星级,在获得五星级实践教学基地的单位中再评选出示范基地,此次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评选中总共只有两家单位获此殊荣,通诚所脱颖而出,成为为数不多的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杨庆庆副校长围绕如何建设、发挥好示范作用,与来自漓江学院的八位领导和老师以及通诚所的各位律师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实现双赢目标、培养优秀应用型法律人才等问题畅所欲言,言无不尽,座谈会气氛热烈。

        2017级“知行班”的四位实习生就近期实习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实习生庞嘉林、李伶俐、伍北花、蒋厚婷同学逐一发言,分享了自己在实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同学们表示本次实习对自己的实务技能方面有了极大提升,对学校、通诚所及各位实习指导老师表示感谢。

        杨树喆校长、杨杰夫处长、林驰院长、王晨副主任分别就通诚所当前和今后“知行班”学生的持续学习和实习活动的组织、时间选择、人数确定、实习内容等细节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对实习生岗前培训,掌握律师工作专业技能、加强对实习生专业训练,提供自我展示机会,开展创新教学方式等方面提出了的积极建议。

        通诚所罗厚华副主任、卢高明副主任、夏其秋副主任分别在座谈交流上发言,希望与漓江学院继续开展密切合作,实现双赢效果,要把五星基地建设好,把示范性名片制作好,对实习生的培养是关键。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座谈会上,杨树喆校长对此次座谈交流进行了总结讲话,他强调,不论是学校还是实践教学基地,出发点都是为了学生成长,校所合作的双赢,赢在学生的未来,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不仅仅是在专业技能上的培养示范,还要做党建方面的示范和引领,要始终坚持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不断反思,防微杜渐,要有大局观、全局观。校方将认真研究本次会议提出的有关内容,狠抓工作落实,全校上下一心,形成合力和良好氛围,努力开创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发展新局面!

杨树喆校长作总结讲话

合影留念

来源: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