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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时间: 2012-03-08      访问量:1,157

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为总结协会2011年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2012年3月2日-3日,广西律师协会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卫福喜,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倪志龙出席会议。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副会长凌斌、孙骏、袁公章、林敢、王锦意、李安华、李杰、黄玉华、陈承帼,秘书长严丽萍等61名理事参加会议。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及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黄志文会长主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西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总结(草案)》、《广西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计划(草案)》、《广西律师协会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草案)》、《广西律师协会2012年财务预算(草案)》,《广西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设置方案》、《广西律师协会文体委员会设置方案》、《广西律师协会部分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建议人选名单》。
        严丽萍秘书长通报了协会相关重要工作。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向理事会汇报了2011年工作,并就其担任主任、副主任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严丽萍秘书长对2011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履职考核情况作了说明。通过会议投票,评选出2011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和2011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律师教育委员会、惩戒委员会被评选为优秀专门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公司业务委员会被评选为优秀专业委员会;王锦意、庞才友被评选为优秀专门委员会主任;滕华、刘晰、许慧博被评选为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
        卫福喜副厅长作重要讲话,他肯定了以王莹文会长为班长的上一届理事会着眼大局、勤勉尽责,扎实有效地推进律师协会各项工作,为律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卫副厅长指出,第八届理事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律师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握历史机遇,适应时代需求,在上一届工作基础上,继续以昂扬向上的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实现律师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
        卫副厅长对新一届律师协会理事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任务,奋发有为地做好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的工作。要求理事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律师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桂办发〔2011〕37号文,努力将律师行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不懈抓好律师队伍建设。二是努力提高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实现律师协会工作精细化管理和服务。逐步完善律师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律师协会工作的活力。要增强自律管理的能力,力争做到协会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协会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能力。要增强服务律师的能力,积极为律师行业拓展业务领域牵线搭桥,为律师提升服务层次创造条件。三是认真履行好理事的工作职责。要珍惜组织和行业的信任;要勤学习、强素质;要讲大局、顾大局;要注重调查研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始终做律师行业的模范和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