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关于举办“量刑规范化”重点问题研习班的邀请函
时间: 2014-02-28 访问量:1,916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
关于举办“量刑规范化”重点问题研习班的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此作了具体部署,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要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量刑公开、公平、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指出《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在试行期间由于有的法官没有正确把握具体条文的内在关系和精神实质,导致实践中机械执行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一线法官的培训。为让所有刑事法官都了解、掌握规范量刑的方法,切实提高规范量刑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领导、专家举办专题学习研讨,敬请各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律师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4年03月28日?03月30日 南 宁
二、主讲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李玉萍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研究员
三、学习内容
(一)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量刑规范化”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三)裁判文书中裁判说理时应注意的问题;
(四)关于量刑的基本方法;
(五)调节基准刑的基本方法;
(六)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七)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如何评价交通肇事案件中自首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2、故意伤害案件的一般量刑方法是什么?在量刑中如何适用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情节?
3、如何适用量化分析认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一)项规定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4、非法拘禁案件在量刑时主要考虑哪些情节?
5、盗窃自己家中财物或近亲属财物的案件如何量刑?
6、如何认定职务侵占案件的基本犯罪事实?量刑时应注意哪些关键环节?
7、如何确定敲诈勒索罪的基准刑?如何对常见的量刑情节进行量化分析?如何确定宣告刑?
8、当出现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后果时,如何确定各被告人的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9、如何确定运输毒品犯罪的基准刑?如何运用量刑情节调整基准刑得出量刑结果?
10、在量刑过程中,如何运用不同级别的规范性量刑文件?
11、对于《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未规定或规定不够具体的量刑情节,如何在量刑活动时予以考虑?
12、案件中存在多名被告人,具有多种量刑情节时,如何进行量刑?
13、如何评价犯罪中止对量刑的影响?
14、在数罪案件中,被告人对部分罪名自愿认罪而对部分罪名有异议的情况下,法官如何引导开展量刑活动?
15、在被告不认罪的案件中,如何保障无罪辩护方能充分行使量刑辩护权?
(八)制定量刑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注意的问题。
四、邀请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监工作的领导及法官、律师。
五、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参加学习班的学员每人交培训费168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加学习的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注册表并传真至会务组,我们收到报名注册表以后,将提前七天传真报到通知,以便详细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
六、联系方式:
1、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010-68217987/3597 传真:010-88216299 联系人:刘老师
2、人民法院出版社联系方式:电话:010-67550578
附件:
关于调整培训费的说明.doc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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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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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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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填写是否食宿以便预留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