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的通知

时间: 2014-03-14      访问量:934

  桂律协【2014】11号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各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主任,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为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广西律师协会经研究决定, 拟定于2014年3月23日在南宁市召开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表决《广西律师协会2013年工作总结》、《2014年工作计划》、《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财务预算》等文件;
2、自治区司法厅领导讲话。
(二)与会人员
1、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2、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3、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
会议将邀请司法厅领导、律师管理处负责同志出席。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3月23日全天
会议地点:金紫荆国际大酒店(南宁市长湖路6号,电话0771-3913888)24楼紫荆厅。
(非驻邕的参会人员请于3月22日下午13:00-19:00在                酒店一楼大堂报到,驻邕的参会人员3月23日上午8:30直接到紫荆厅报到。)
二、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向第八届理事会口头述职(每个委员会限8分钟);
2、第八届理事会审议专业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201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
3、评选2013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及主任。
(二)与会人员
1、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2、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3、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3月23日15:00-18:00。
会议地点:金紫荆国际大酒店(南宁市长湖路6号,电话0771-3913888)24楼紫荆厅。
(参会的委员会主任请于3月23日下午14:30直接到紫荆厅报到。)
三、其他事项
1、会议仅安排非驻邕的参会人员住宿。住宿时间为3月  22日-23日,退房时间3月24日中午14:00,提前入住或逾期的费用自理。
2、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于3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请假(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开庭需提交开庭通知书)。
未尽事宜,各理事、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请联系:蒙春兰,李姝旖,电话:0771-5863673 (兼传真),电子邮箱: gxlsxhbgs@163.com
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请联系黄鳞、秦远迅,电话:0771-5865329 (兼传真),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