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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

时间: 2013-08-06      访问量:856

桂律协〔2013〕81号
 
关于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增强律师关注自身身心健康的意识,体现律师协会“服务律师、关怀律师、为律师办实事”的工作宗旨,广西律师协会自2009年开始每年分批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健康体检。根据2013年工作安排,今年继续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13年8月24日、25日上午7:30-11:00。
2.体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1号楼体检中心(南宁市双拥路6号)。
   二、体检项目及费用
1.体检项目:见体检表。
2.体检费用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支付。
  三、参检人员范围
本年度参检人员为2002年12月3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注意事项
1.各所请于8月1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参检律师名单发至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邮箱:gxlxhyb@126.com。
2.各所请于8月19-20日到会员部领取律师体检表。
3.希望各所高度重视律师的健康问题,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如个别律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8月24、25日)参加体检的,请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的,体检表自行作废。
联系人:徐志红  黄永万   联系电话:0771-5849110
电子邮箱:gxlxhyb@126.com
 
    
 
 
                           广西律师协会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