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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09-12-24      访问量:582

 
 
 

桂律学组发〔2009〕1号
 

广西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关于进一步
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及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第一、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在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区律师事务所参学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在实践中下功夫,在措施上见真章,在工作上见实效,通过提高律师事业服务科学发展和社会稳定能力,发挥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推动律师事业的科学发展。但也应看到,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推动律师事业科学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各地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遇到的许多问题,需要参加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联动解决。参加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律协党组织、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到,只有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确保整改落实方案各项承诺的兑现,才能真正实现“端正执业理念,改善执业环境,拓宽服务领域,规范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科学发展”的目标,真正推动律师事业、律师事务所的科学发展。各市司法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毫不松懈地做好指导工作,督促第一、二批参学单位抓紧、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后续工作,适时检查各单位兑现承诺情况,与第一、二批参学单位共同探索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使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通过制度巩固下来,已经解决的突出问题不再反弹,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再反复,尚未整改的问题不再扩大,不断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后续工作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各律师协会党组织、律师事务所要对照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作出的承诺,认真梳理汇总,及时把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和落实情况向各界公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把尚未落实的任务分解整改落实责任,实行整改通报反馈和督查问责制度,把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或执业)考核范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方案承诺事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党委政府和群众。要紧密联系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引导广大党员律师坚定信心,握准时机,勇于探索,团结奋斗,使帮助党和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成为为今后律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推动律师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的过程。
    二、进一步抓好第三批分析检查阶段的重点工作,为下一阶段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做实准备
    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已经转入分析检查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既要剖析过去又要规划未来,既要总结经验又要汲取教训,既要联系本所的工作实际又要联系发展的实际需求,实践更具特色,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扎扎实实抓好。
各市司法局要重点指导各参学律师事务所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和撰写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材料。要及时掌握本市参学律师事务所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前,要督促其将会期及会议地点、会议材料上报市司法局;民主生活会召开时,市司法局应尽量到会指导;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召开后,市司法局要及时将本市参学律师事务所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情况书面报告广西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司法局要与所指导的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或党组织负责人专门进行一次沟通交流,相互交换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掌握参学单位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部署推进措施,促进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更加深入开展。
    各参学律师事务所要围绕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发展情况,高质量地开好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党支部负责人要围绕本所党的建设情况,深入查找党组织在组织发展、组织活动开展、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围绕本所自身建设情况,深入查找事务所内部管理、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和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围绕作用发挥情况,深入查找律师行业在提供服务、拓展领域、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不足,特别是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普通党员律师要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总结对科学发展观的新认识。
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各市司法局要组织参学单位统一撰写分析检查材料。分析检查材料要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详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形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分析检查材料内容要突出重点,文字应简明扼要,格式不强求一律。检查分析材料形成后要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本所职工、律师、合伙人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为制订整改落实措施打好基础。分析检查材料应包含党的十六大以来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分析,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的对科学发展观的新认识,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检查工作,推动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广西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将于12月底元月初对区直律师事事务所和各市第一、第二批参学单位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检查,挖掘先进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在全区通报,对整改落实后续工作重视不够、进度滞后的单位,将列为重点督办对象跟踪问效。
各市司法局也要采取适当方式,督促本市第一、二批参学单位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积极帮助第三批参学单位解决问题,并认真梳理汇总本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交流经验做法,推广宣传先进典型,及时将本市律师行业开展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情况、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可行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的影响律师事业和律师队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存在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区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基本情况,总结经验,加强学习交流,有效指导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广西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将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请各市准备下列参会材料:
    1、本市第一、第二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情况、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可行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律师事业和律师队伍科学发展得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2、在第一、二、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较好的1家律师事务所的单行经验和做法,深入查找本所和本所党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原因,进步的努力方向。
    区直律师事务所要将开展本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和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上述要求提交的书面材料的电子版最迟于2010年1月4日前报广西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指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刘迎,电话:0771-5849110,邮箱: liuying218@qq.com
 

 

主题词: 司法  律师  开展  学习实践活动△  通知                                  
  广西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24日 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