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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律师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时间: 2011-10-15      访问量:1,117

 
全区律师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为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30号)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西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1〕3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律师工作,促进我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 于2011年10月14日在南宁召开全区律师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自治区副主席梁胜利主持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温卡华指出,近年来,全区律师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这条主线,以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坚持律师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律师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律师制度不断完善,整体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业务不断发展,一些工作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自治区副主席梁胜利主持会议
 
    温卡华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准确把握政治定位,承担应尽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按照周永康同志提出的“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始终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和法律。要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律师在工作中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个改进律师工作,坚持律师政治定位,在执业活动中,凡是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影响广西形象的事情坚决不做,确保我区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作工作报告并宣读表彰决定
 
    温卡华强调,广大律师要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科学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律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大律师行业发展政策扶持以及强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
 
自治区领导为获奖律师事务所代表颁奖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朱学庆,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郭文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学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韦家宾,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李东兴,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广新,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刘平等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自治区司法厅各党委委员、各市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司法厅各处室负责同志,广西律师协会领导、各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律师管理科科长、律师协会会长和秘书长,各市律师代表,区直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近300人参加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亲切接见获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代表
自治区副主席梁胜利与获奖律师代表亲切握手
自治区领导与获奖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代表合影留念
    会上,温卡华书记、梁胜利副主席等领导接见受表彰的律师代表,并与代表们合影。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作广西律师工作情况报告并宣读表彰决定。会议对获得“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广西十佳律师”、“2008-2010年度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2010年广西优秀律师”称号的20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和20名律师代表进行了表彰。桂林市司法局、南宁市司法局、柳州市司法局、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先后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