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崇左破产工作座谈会
时间: 2021-02-02 访问量:1,651
2021年2月1日,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创新崇左破产工作座谈会”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本次会议由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崇左市司法局和崇左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会议响应中央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重点探讨我市破产工作的开展以及如何进一步推动实现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优化资产配置、维护社会稳定。
图为会议现场
本次座谈会由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德清主持,由参会人员针对“改善我市重整企业再生环境”以及“理顺清算企业退出机制”两大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其陆和崇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明提出,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实施已有十余年,现阶段社会各界对于企业通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的机制仍存在认识上的局限性,十余年间针对破产法的配套宣传及实施细则的推动仍有待加强。同时,破产法中的程序性规定与各相关政府部门缺少相应的制度衔接,使得破产管理人在实务操作中步步维艰。
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参会人员分别就“改善我市重整企业再生环境”这一主题所涉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府院联动”的介入等问题展开沟通交流,并就“理顺清算企业退出机制”中管理人关于欠税情况与开户情况的调查权利、无产可破企业的税务处置、简易注销程序等问题进行探讨,此外,各参会人员就破产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及“预重整”这一机制实施的困境与解决方法等问题亦展开了相关研讨。
图为会议现场
在本次座谈会上,我市律师协会提出了建立破产业务领域“职业共同体”的意向,期待共同改善重整我市企业的再生环境、理顺清算企业的退出机制,在市场化破产程序中形成“府院联动”的机制,为我市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建设以及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成果和全新的思路。
图为会议现场
来源:崇左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