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中越律师同堂研修共筑跨境法治屏障——跨境标准轨铁路法律专题中越律师同堂培训暨2025年涉外律师人才实务专题培训班侧记
时间: 2025-09-11 访问量:2,890
八月的南宁,暑气渐消,相思湖畔的广西民族大学校园内,一场承载着中越法治合作使命的培训正式启动。8月27日至29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主办、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民族大学联合承办的“跨境标准轨铁路法律专题中越律师同堂培训暨2025年涉外律师人才实务专题培训班”成功举行。来自越南广宁省律师协会及广东、重庆、广西等地律所、司法局、工业区管理机构的57名学员齐聚一堂,围绕跨境铁路投资、建设、运营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展开深度交流,在同堂研修中凝聚法治共识,为中越跨境基础设施合作筑牢法律根基。
开班仪式现场
开班仪式:高规格启航,共绘合作新篇章
8月28日上午,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广西民族大学图书馆举行。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韦仕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李雄,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越南广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裴忠坚,广西律师协会会长李安华出席仪式并致辞,仪式由张军副厅长主持。
田昕局长对本次跨境标准轨铁路法律专题中越律师同堂培训给予高度肯定。他认为此次培训是落实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成果的务实之举,精准契合中越经贸合作需求,搭建了优质人才培养平台,课程与交流形式紧扣跨境铁路法律需求,能助力律师互学互鉴,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推动律师界服务跨境基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支撑,为中越法治合作注入新活力。李雄巡视员称培训“恰逢其时”,在中越构建命运共同体、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经贸密切的背景下,培训聚焦核心主题,对接跨境项目法律服务需求,能提升律师实务能力、增进互信,是中越法治交流的生动实践,对服务“一带一路”有重要价值,还希望中越律师以此为起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样板。张军副厅长对本次培训班的创新形式与实际价值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首次中越律师同堂研修模式打破地域国界限制,汇聚41名国内律师与16名越南同行搭建交流桥梁,课程全方位覆盖跨境铁路法律实务核心环节,实现“知识+技能”双重赋能,不仅是知识传授与友谊联结平台,还为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提供路径,将为中越经贸合作、国家对外开放及深化法律界合作助力。
韦仕珍校长表示,在6月28日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上,广西民族大学与越南河内法律大学开启了合作进程,广西民族大学将依托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等平台为跨境铁路法治合作提供智力支持。越南广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裴忠坚也为培训点赞,称其为越南律师了解中国法律实务、学习跨境服务经验提供宝贵机会,期待深化两国律师友谊,为跨境铁路项目保驾护航。
课程教学:聚焦实战,破解跨境法律难题
“跨境铁路EPC合同中如何合理分配风险?”“越南新投资法对外资铁路建设有哪些新规定?”——培训课堂上,实战性问题成为学员关注焦点。本次培训坚持“实战+实务”导向,课程设计紧密贴合跨境铁路全链条法律需求,特邀7位在中越法律实务与研究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授课,为学员呈现一场“知识+技能”的盛宴。
广西民族大学伍光红教授围绕越南投资法、税法等内容,结合中越企业合作案例,详细解读了越南法律体系中与跨境铁路项目相关的核心条款;西南政法大学陈喆副教授聚焦公司法、劳动法等内容,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两个越南部门法进行深入解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张晨律师则以国际工程承包法律风险为切入点,指导学员如何规避跨境项目中的法律陷阱;广西民族大学鲍家志教授以跨境铁路合作法律机制为主题,结合多个案例阐述了跨境合作中的核心法律规定及适用;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潘海清以跨境铁路争端解决为主题,结合自身服务中越跨境项目的经历,分享了国际仲裁、商事调解等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践经验;广西民族大学高歌教授以模拟中越跨境标准轨铁路工程合同谈判为主题,深入剖析了中越跨境标准轨铁路EPC合同的关键条款与谈判技巧。
“以往处理越南业务,总担心对当地法律把握不准。这次培训让我系统了解了越南投资、外汇、税务、劳动等领域的法律要点,还学到了很多实操方法。来自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的苏日好律师说。越南学员潘氏美行是越南广宁省一家律所的律师,她在听完课程后兴奋地表示:“中国律师分享的跨境项目风险防范经验非常实用,尤其是在合同审查和争端解决方面,对我今后服务越南企业参与中越铁路合作有很大帮助。”
现场教学环节更是让学员们受益匪浅。学员们走进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近距离了解广西在跨境争议解决方面的创新实践;在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驻南宁代表处,双方学员与律所律师深入交流,探讨中越律师合作服务跨境项目的模式与路径。“通过实地走访,我看到了广西在跨境法律服务领域的成熟体系,也感受到了中越律师合作的巨大潜力。”越南学员阮世协说。
参训的中越学员的发言
交流研讨:凝聚共识,共谋合作发展
夜幕降临,广西民族大学的教室里依然灯火通明。培训期间,主办方每晚组织中越学员分组研讨,围绕“跨境铁路项目法律机制”“中越律师合作服务跨境基础设施建设”“边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等主题,学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体会、讲困惑、献良策,在思想碰撞中凝聚合作共识。
“中国企业在越南参与铁路建设时,常因不熟悉当地劳动法规而引发纠纷,建议中越律师联合编制《中越跨境铁路项目劳动法律实务指南》,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引。”来自重庆的中豪律师事务所文奕律师的提议得到了越南学员的积极响应。越南学员陈英秀补充道:“越南企业在与中国企业合作时,也面临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希望今后能与中国律师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法律信息。”
来自广东的学员翟东卫长期服务跨境电商与物流企业,他在研讨中提出:“跨境铁路的开通将带动中越物流产业快速发展,建议中越律师共同探索物流企业跨境运营的法律服务模式,助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雷小华教授充分肯定学员建议,并指出:“同堂培训不仅是知识传递,更是合作开端。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深化务实合作,为跨境铁路建设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现场教学
结业展望:初心如磐,共赴跨境法治新征程
8月29日,培训接近尾声。在结班仪式上,广西律师协会会长李安华表示,广西将以本次培训为新起点,加快培育一批通晓中越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涉外律师人才,为构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中越跨境铁路法治保障体系贡献广西力量。中越学员代表分别发言,分享培训收获,表达深化合作的意愿。“此次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中越律师在跨境法治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回到工作岗位后,我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务中,积极推动中越律师合作,为跨境铁路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广西万益(防城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秀秦说。越南学员代表阮青河表示:“感谢主办方提供的学习机会,我将把此次培训的收获分享给更多越南同行,推动中越律师界开展更广泛的合作。”
本次培训的成功举办,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落实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成果的生动实践与有力回应,是认真贯彻落实贺荣部长在会晤中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地之举”,更是创新中越法治合作机制的“探索之步”,将为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注入强劲而持久的法治新动能。下一步,广西将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设立为新起点,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心打造南宁代表处成为中越律师交流培训的“主阵地”、业务协作的“连心桥”、信息共享的“数据库”,持续推动两国法治合作机制迭代升级,为中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筑牢法治“防护网”、注入发展“新活力”。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广西律师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