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9年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9-05-21 访问量:6,893
桂律协〔2019〕49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一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为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依法规范辩护代理行为,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9年5月24日在南宁市举办一期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5月24日下午14:30—17:30,会期半天。
地点:南宁市锦华大酒店四楼芳华堂(南宁市东葛路1号,从火车东站、火车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新民路站C出口出站,上新民立交桥往东葛路方向走5分钟左右即到)。
二、培训对象
(一)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共71人;
(二)各市律师协会分管刑事工作领导和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共28人;
(三)自愿报名参加的执业律师,共250人。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
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软暴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政策解读;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以及风险提示;检察院、法院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相关工作要点等。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律师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交通费等自理。
五、报名方式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认真配合做好相关报名组织工作,于5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2019年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班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律师协会2019年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班报名表”,邮箱:gxlxpxb@163.com)。
(二)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由刑委具体通知落实参训人员名单,无需提交报名表。
(三)培训对象中自愿报名参加的执业律师可于5月21日18:00起通过本通知下方开通的报名通道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或5月23日17:00即截止。
六、其他事项
(一)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二)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在开班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书面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三)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
(四)由于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有限,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5月21日
本次活动报名《2019年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班》仅对“ 全区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7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9-05-21 00:00:00 至 2019-05-24 00:00:00 (报满即止)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7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9-05-21 00:00:00 至 2019-05-24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