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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中标《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服务项目

时间: 2019-09-25      访问量:1,220

        2019年9月18日上午,《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服务项目中标会议在南宁市人大召开,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中标该服务项目!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建国、副主任赵克英、副主任陆宏康、办公室主任陆淳楣参加会议,罗旭主任带领谦行律师团队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钟建国主任首先向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表示祝贺,对律所为完成该项目所组建的律师团队表示感谢。接着,钟主任对条例起草的背景做了简要介绍,并从该评估服务项目目的、评估工作思路、评估工作方法与律师团队做了交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希望通过本次立法后评估,了解《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否实现,立法质量和立法水平如何等情况。

        罗旭主任在会上表示:“首先感谢南宁市人大对谦行所的信任与支持,感谢法制委对谦行的指导!《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服务项目,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谦行律师服务地方立法、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为完成本次立法后评估任务,谦行所组建了专业的律师团队来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完成。在工作过程中,谦行所律师团队一定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调研工作,获取第一手数据资料,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为评估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罗旭主任对完成本项目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法委的要求重新确定了工作节点方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接着,谭京凯副主任对拟起草的调查问卷从抽样、设计形式、统计分析三个方面做了介绍,确保样本抽样对象尽量具有广泛代表性。调查问卷设计形式上要具有针对性,针对调查对象分为管理部门、管理相对人、专家和社会公众四类群体设计问卷。问卷题目上要简单易懂,题目数量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统计分析上借用先进的网上调查统计方式进行汇总,做到快捷、便利、准确。

        钟建国主任表示:“相信在谦行律师团队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顺利完成本次《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立法后评估任务。



来源: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