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广西律师法律服务团新闻发布会 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5-09-14 访问量:1,843
桂律协〔2015〕98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主动为博览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经与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博览局”)协商沟通,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成立了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律师法律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服务团”的情况,扩大广西律师的影响,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定于9月中旬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对服务团成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9月16日下午3:30-6:00
地点:广西红林大酒店四楼贵宾三(南宁市民族大道129号)
二、参加对象
厅机关有关处室领导,“服务团”成员,媒体记者等40人。
三、主要内容
(一)新闻发布会
1.时间:16日下午3:30-4:00
2.新闻发言人:王荣华、袁公章、韦岸松
3.主持人:凌斌
4.内容:
⑴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发布“服务团”基本情况。
⑵记者提问。
(二)服务团成员培训
1.强调工作纪律,值班要求及注意事项。
2.服务团成员韦岸松介绍接待技巧及注意事项。
3.座谈交流。
四、注意事项
1.请南宁市、防城港市律师协会、区直有关律师事务所负责通知所属律师参加会议。各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广西律协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
2.请“服务团”成员提前安排好时间,做好博览会期间的值班准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请于9月15日将书面请假条报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
联系人:徐志红、吴岚南,联系电话:0771-5865329
广西律师协会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