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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宏松律师事务所为中国海监广西总队授课

时间: 2021-06-18      访问量:1,115

        2021年6月17日上午,广西宏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宏新律师应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邀请为2021年全区海监执法业务培训班学员授课。中国海监广西总队多名领导、广西沿海三市(钦州、北海、防城港)的海监支队领导和部分业务骨干约80名海监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月22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定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该法。由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并增加了不少执法程序方面的内容,为了适应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新规定,为了便于规范广西海监执法行政行为,中国海监广西总队在本次执法业务培训中增设了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的内容。

       在培训中,张宏新律师以“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为题,以一则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的“审判长批评某地政府违反程序强拆民宅却不依法追责”的短视频为切入点,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新规定,讲授了行政处罚的法律定义、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原则,以及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处罚的时效等程序性规定,并讲授了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后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等内容。在讲授过程中,张律师不时结合一些行政处罚的经典案例对《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循循善诱,深入浅出,为培训班学员带来了干货满满的全新课程。

       课程最后三十分钟,张宏新律师主动要求学员们就行政执法实务问题进行提问。而后,各市海监支队的学员代表针对《行政处罚法》最新规定的行政人员的执法资格、行政处罚受理期限和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等实务问题进行提问。张律师均能耐心地一一解答。培训班的现场气氛活跃而有序。

       海监总队领导和学员们对张宏新律师的授课又一次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表示,张律师已连续多年为海监执法培训班授课,每次授课都有不同的新内容,而且每个内容都辅以鲜活案例,学员们容易理解和领会,认为张律师的授课,对提升海洋执法干警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海监执法行为都很有帮助,并对张律师长期以来为中国海监广西总队的执法培训所做的贡献表示了敬意和谢意。

来源:广西宏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