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3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第二次补录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3-07-03 访问量:810
桂律协〔2013〕70号
关于发布2013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第二次补录名单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一、第二次补录人员名单
补录名单详见附件1。
二、第二次补录人员报到时间和地点
本次补录不再安排现场确认,请补录名单中的人员于7月7日上午9:30-12:30,下午13:30-17:30到南宁市桃源饭店迎宾楼5楼电梯间大厅(广西南宁市桃源路74号)报到。
三、报到需提交的材料
(一)承诺书(附件3为范本,补录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报到时提交原件);
(二)2张蓝底1寸免冠照片。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负责做好本市或本所对本通知的传达工作。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将通知转发或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有关人员,确保有关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按时报到。
(二)补录人员务必牢记补录序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携带好身份证、实习证和参训所需的有关物品,准时到现场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告广西律师协会。无特殊情况并未提前报告协会的,视为自动放弃培训名额!
(三)少数已报名但未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见附件2),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与补录人员相同的资料,于补录人员相同的报到时间和地点直接办理报到确认手续。
(四)本期培训时间为7月8日-26日,地点在南宁市桃源饭店迎宾楼5楼1号会议厅。培训期间基本无休息日,不允许迟到、早退、请假和旷课,参训期间您的出勤情况、上课和参与集体活动表现等将直接影响您的结业考试成绩和结业考核结果。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请您务必于参训前安排好个人的工作和生活,确保准时报到,全程、按时参训,圆满完成脱产培训各项任务。
(五)培训期间,广西律师协会将安排参训人员开展拓展训练等文体活动,请参训人员自备运动服、运动鞋等装备。
(六)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学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上网预定酒店。为方便外地学员,培训班收集了桃源饭店周边的部分酒店联系电话号码,学员也可直接联系有关酒店了解住房信息:1、南宁桃源饭店0771-2096868;2、南宁皇龙尚品酒店0771-2503666;3、7天连锁酒店南宁桃源路店0771-2351988;4、南宁八桂快捷酒店(桃园分店) 0771-6113222。
联系人:刘 莹,徐柳萍,曾文海;联系电话:0771-5865220。
附件:1.第二次补录人员名单.xls
3.承诺书.doc
(本通知仅在广西律师网www.gxlawyer.org.cn上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