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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助力广西首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收益债成功发行

时间: 2020-11-02      访问量:1,460

        近期,广西首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收益债——广西梧州广瀚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在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廖国靖律师团队和各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之下,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和困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式挂牌发行。

骑楼城宣传照

        本期债券证券简称为“20广瀚01”,证券代码为“167559”,发行规模为8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7.5%,债项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是广西首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收益债,也是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首单项目收益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作为广西梧州市国有企业冲破新冠疫情阴霾进行债务性直接融资的破冰之举,为后续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广西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助力“六稳六保”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期债券相关信息

        本期债券启动于2019年9月,由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联合各中介机构共同实施推进。在项目实施初期,通诚所律师深入本期债券的募投项目(梧州市骑楼城保护与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现场,与各中介机构一起了解项目情况,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和各项工作安排,并开展相关尽调工作。

廖国靖律师(左二)现场了解项目情况

廖国靖律师(左三)现场了解项目情况

        2020年初,新冠疫情不期而至,这给本期债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为了积极响应政府对新冠疫情预防控制的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同时也兼顾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通诚所律师坚持线上办公,通过电话、电邮、微信等方式在线为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并成功于2020年4月完成本期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定稿,随同申报文件一并上报上交所。

        2020年6月,上交所就本期债券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本期债券顺利完成发行后,已于2020年9月在上交所挂牌。

        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是指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基本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虽然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实施,但没有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行专门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仍按照原规定执行。但是,公司债又不同于企业债,不能完全按照《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机械适用。因此,通诚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交所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结合项目债的特点,最终出具了适合本项目的法律意见,最终获得上交所的审核通过。

        债务融资类业务(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私募债、债权融资计划等),一直是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主推的律师专业化、品牌化服务产品之一。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廖国靖律师团队已陆续为柳工集团、广瀚公司等相关企业提供多类债务融资类业务并成功发行,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果,其中廖国靖律师本人先后为柳工股份、五洲交通、中新正大等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中期票据等各类重大融资项目,为广西柳工集团、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柳工股份等数十起(期)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公司债券项目等债务融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助力相关企业通过公开或非公开等合法方式累计融资金额近200亿元。

        目前,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廖国靖律师团队正在为玉林市、河池市、梧州市、桂林市等多家不同类别的企业提供多项融资类业务法律服务,并坚决在积极配合打赢抗击新冠疫情战疫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相关企业提供及时、专业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促进相关企业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图/文:廖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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