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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律师行业举办扫黑除恶四个司法解释专题培训

时间: 2019-09-11      访问量:1,1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9年4月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业务学习,桂林市司法局、市律协于2019年9月7日特邀西南政法大学高维俭教授作主题讲座,全市700多名律师积极踊跃参加学习培训。

高维俭教授在讲课

董忠副局长(右)讲话

         桂林司法局董忠副局长对全市律师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讲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听了高教授讲课受益匪浅,律师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既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更要确保案件质量,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第二、重法治。一定要依法办事,两部两高的四个文件,要认真学习,正确把握。第三、注重行业规范、制度规范。涉黑案件的报备制度一定要落实;集体研究制度也要落实。

培训现场

         董副局长提到,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律师作为非权力机关的重要法制力量,一定要保证大局稳定,做到三个绝不允许:第一、绝不允许出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言论。第二、绝不允许散布政治谣言。第三、绝不允许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希望全市律师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形象,为桂林的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陈俊)

(来源:桂林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