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选派到马来西亚交流学习人员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17-08-04 访问量:2,548
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关于选派青年律师赴马来西亚学习的通知》(桂律协〔2017〕40号)精神,经自愿申报、面试等程序,广西律师协会拟选派广西邦泰律师事务所郭敏华、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林忠明、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宋思麒、广西投资集团公司律师办公室杨伟、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陈秋宇、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香海港6名律师到马来西亚吉隆坡相关律师事务所跟班学习十三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拟选派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8月11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广西律师协会(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楼
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