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6-27 访问量:3,318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满足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岗前集中培训的迫切需求,提升实习人员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进一步加强广西律师队伍建设,广西律师协会计划于2025年8月上旬在南宁举办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集中培训班”)。为做好集中培训班筹备工作,现开始组织预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止为报名时间,通过本通知下方的报名通道报名。
二、预报名对象
已取得广西各级律师协会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期1个月。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及参训名单将根据预报名人数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请预报名的人员关注后续发布的正式开班通知信息。
四、培训方式
本次集中培训班采取线下培训结合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要求
(一)线下培训要求。培训课程暂定为青年律师职业规划、律师执业纪律、律师职业道德和处分条例、刑事案件模拟法庭演示、民事案件模拟法庭演示、律师业务定位与开拓实务基础、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实务、律师执业礼仪等,参训人员须按照后续通知要求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参加线下培训情况将作为集中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线上培训要求。暂定每名学员应当完成不少于120个课时的线上培训课程学习。参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20个课时课程的学习,不得挂机或交由他人代听。课时计算由有关机构进行统计,广西律师协会将通过有关培训系统不定时向听课的学员提问,学员回答问题累计错误超过5次的,该课程则需重听。
(三)其他线上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广西律师协会还将安排实习面试考核注意事项等线上培训课程,参训人员需按有关操作规程全程参加,参加线上教学情况将作为集中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学习笔记要求。参训人员听课时应当做好学习笔记,在培训结束后将笔记本提交至所在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人审核学习笔记并向所属律师协会提交初审意见,作为集中培训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集中考试要求。参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培训任务方可参加网络集中培训线上考试。线上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以上(含60分)。
六、注意事项
(一)实习证有效期两年内,只需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此期间不得重复报名参训,如重复参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二)本次培训费由广西律师协会负担,学员不用缴纳培训费,个人交通、食宿费自理;如需要在广西大学校内安排食宿的学员,可以自行联系广西大学荟萃楼项老师,电话:13687883055(因广西大学校内酒店房源有限,需预定的学员请提前三周以上联系)。
(三)报名人员需认真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因自行填报的信息错误而导致培训结业证内个人信息错误,或因填错实习或拟重新执业所在地区域名称而导致培训结业证邮寄地址错误的,后果自负。
(四)各市参训人员应及时将网络培训合格证明及学习笔记本提交至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查。各市律师协会和区直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将本市、本所参训人员网络培训和学习笔记书面审查结果报送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以便广西律师协会开展集中培训综合评定。
(五)广西律师协会为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的参训人员发放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需重新参加培训。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将统一寄往各市律师协会。
(六)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须服从广西律师协会和智拾网的共同教学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何婉铭,电话:0771-3125303、0771—5865220。
附件:报名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