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参加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二期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 2019-03-28 访问量:2,235
桂律协〔2019〕20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扶持西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西部地区法制建设,提高律师法律服务水平,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中伦、金杜、大成等12家律师事务所开展“西部律师研修计划”公益项目,为期五年。为做好2019年第二期研修班组织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9年5月5日至6月4日
(二)培训地点:北京市
研修班的具体报到、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律师参训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二)是所在律师事务所业务骨干,热心律师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志愿扎根西部工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在我区执业满3年(2016年3月以前发证);
(四)能确保全程参加为期30天的研修课程,遵守研修班纪律。
三、培训安排
培训工作按照“一个组织统筹、一个部门承办、若干基地实训”的模式,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项目日常运作,组织安排参训律师进行集中培训和分配到12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务训练。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费,参训律师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培训主办方承担。
五、报名要求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负责做好组织报名工作,推荐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的律师报名(各市、区直所最多推荐1名),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和培训领域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邮箱地址:gxlxpxb@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市‘西部律师研修计划’报名表”)。广西律师协会不接受律师个人报名。
(二)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遴选5名律师参训,于2019年4月10日前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参训人员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