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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律师开展“党旗领航·助力脱贫”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7-07-17 访问量:3,256
桂律协〔2017〕76号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党旗领航·助力脱贫”主题活动的通知》(桂组通字〔2017〕27号)精神,广泛动员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帮助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以及法律问题,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西律师协会拟组织律师开展“党旗领航·助力脱贫”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号召区直律师事务所和区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司法厅定点扶贫村桂平市社坡镇太安村、金福村的贫困户和贫困学生捐款以及帮扶结对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区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个人。
二、帮扶对象和形式
(一)帮扶对象
1.司法厅定点扶贫村太安村村委、金福村村委。
2.太安村、金福村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学生。
(二)帮扶形式
1.为两村村委捐款。区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以所为单位为两村村委捐款。
2.与贫困户和贫困生结对帮扶捐款。采取“一帮一联一对一”的形式,区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个人可自愿选择1-3户贫困户以及1-2名贫困学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为贫困户和贫困生捐款。
三、时间要求
即日起至7月21日17:00前。
四、捐款方式和金额
捐款以自愿为原则,区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以所为单位,在本通知截止时间内将本所募集到的现金捐款以及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结对帮扶信息登记表》交至广西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gxlxdzb@163.com)。
为两村村委捐款的金额不限;为贫困户或贫困生捐款的,按照每户和每人各2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区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自愿选择捐款对象和形式,可以选择同时为村委和贫困户以及贫困生捐款,也可以只选择一种形式。
(二)请区直律师事务所指定专人做好捐款信息登记以及捐款收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捐款及有关表格交至广西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三)广西律师协会将对本次捐款帮扶的情况及捐款使用情况通过广西律师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7月14日
(联系人:刘莹、潘文君,电话:0771-5863250,传真:0771-586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