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齐上阵,成功调结赡养案
时间: 2011-08-09 访问量:1,083
法官律师齐上阵,成功调结赡养案
2011年7月27日,荔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两原告及五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潘忠由潘小明赡养,黄玉由潘小峰赡养;两原告放弃对三个女儿的诉讼请求。
原告潘忠和黄玉系夫妻,两人共生育两个儿子潘小明、潘小峰和三个女儿。1998年原告已将家中田地、房屋、山岭全部分给两个儿子潘小明、潘小峰,之后两原告一直跟随小峰生活,小明负责潘忠的母亲即奶奶的生活,07年奶奶去世,按理、按协议都应该两兄弟各负责一个,但大儿子以赡养奶奶为由,不同意再养父亲,最多只负责一个人的一半。两原告因赡养问题与五被告产生纠纷,经村干部、司法所调解均无法解决,为此原告诉至本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主办法官接到此案后,全面了解案情,考虑到这是家庭内部矛盾引起,把调解工作从应诉做到开庭前,先是叫五被告应诉,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分别做其工作,对其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主办法官多次找潘小明做其工作,慢慢、耐心劝解,跟他阐述。开庭前,法官及原告的法律援助律师齐调解,可谓双管齐下,各个击破,最后达成一致,原告潘忠由潘小明赡养,黄玉由潘小峰赡养,父子握手言和。各方当事人非常满意这个调解结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