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所第二联合党支部开展2018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时间: 2019-03-12 访问量:1,116
2019年3月7日下午,区直所第二联合党支部召开2018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支部党员7人,实到党员6人,另有6名党外积极分子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支部书记陈庆丽同志主持。
支部书记陈庆丽同志先是通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林金文,副厅长杜恒年,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及《法制日报》记者一行,在3.8妇女节来临之际,到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中银南宁分所)进行座谈、慰问并指导工作的情况。
在集中学习环节,支部书记陈庆丽同志传达区律师行业党委桂律党〔2019〕2号、桂律党〔2019〕4号和区司法厅党委桂司党〔2019〕16号通知精神。董毛金副书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重要题词精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梁桂律师带领大家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与会人员都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
在组织生活会环节,陈庆丽同志作党支部书记述职,深刻总结区直所第二联合党支部成立以来党建工作的难点及痛点,并总结思考改进的方法。与会党员也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同时,各党员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对自己2018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及反思。
最后,全体党员对学习活动内容展开交流讨论,大家踊跃发言,气氛热烈。大家一致认为:律所党建工作应当与律师成长路径相结合,考虑到律师行业的特殊性,律师党员流动性强等特点。律所党支部的建设更应该发挥律师党员专业性的优势,深入到群众中,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共同开展党组织生活会,丰富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及内容。建议党政机关聘请党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加强交流与合作等。
(区直所第二联合党支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