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召开第九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暨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的通知
时间: 2019-03-14 访问量:2,053
桂律协〔2019〕16号
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各市律师协会:
为传达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工作部署和要求,审议2019年广西律师协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开展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以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述职,部署2019年全区律师行业工作,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9年3月下旬在南宁市召开第九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暨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
3月22~23日,22日10:00—14:00报到,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
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8号,电话:0771-2111888)
二、会议内容及参加人员
(一)第九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3月22日下午2:30—5:30)
1.会议内容
(1)审议表决《2019年广西律师协会工作报告(草案)》;
(2)审议表决《广西律师协会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3)审议表决《广西律师协会2019年财务预算(草案)》;
(4)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书面述职;
(5)自治区司法厅领导讲话。
2.参加人员
(1)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2)邀请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出席;
(3)邀请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广西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列席。
(二)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3月23日上午8:30—12:00)
1.会议内容
(1)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述职;
(2)评选2018年度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及优秀主任(中间套开各市秘书长会议);
(3)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优秀代表作经验交流。
2.参加人员
(1)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2)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3)邀请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广西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列席。
三、其他事项
(一)会议仅安排非驻邕的参会人员两人一间住宿,3月22日11:00后可办理入住手续,退房时间为3月23日14:00前,提前入住或逾期退房的,以及需要单人住宿的费用自理。
(二)请各市律师协会负责通知本市的区律协九届理事及本市秘书长,于3月18日上午11:00前将《参会回执》发到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邮箱(gxlsxhbgs@163.com),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请假(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开庭需提交开庭通知书)。
区直所的九届理事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由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直接通知。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曾文美,电话兼传真:0771-5863673,手机号码:13635199589,电子邮箱:gxlsxhbgs@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