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律师事务所及律师2021年度检查考核结果补充公示
时间: 2022-12-08 访问量:1,456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21号)要求,现对符合评定为合格的1家律师事务所及称职的1名律师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2年12月8—14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12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反馈。联系电话:0771-5871960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邮编:530022。
电子邮箱:gxlxhyb@126.com。
附件:2021年度检查考核结果补充公示名单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