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0年第一期业务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20-08-06 访问量:6,260
桂律协〔2020〕63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在全区律师继续教育(盈科)培训基地举办2020年第一期业务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4日下午3:00—5:30;
地点: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多功能会议室(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广场甲2栋34层)。
二、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本次培训面向全区开放70个名额,于8月7日下午3:3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区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可直接通过系统自愿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三、培训课题和授课师资
培训课题:从律师视角看《民法典》对银行业务的影响和对策
授课师资:韦霄云,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四、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律师和实习人员,及时组织做好报名工作。
(二)参训人员进入会场前均需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参训人员在培训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疫情严重地区人员驻留史,或培训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允许参加本次培训。
(三)完成本次培训核计4个现场课时。参训人员应于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或实习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四)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五)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于8月12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六)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
(七)由于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8月6日
本次活动报名《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0年第一期业务讲座(执业律师)》仅对“ 全区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6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08-07 15:30:00 至 2020-08-12 00:00:00 (报满即止)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6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08-07 15:30:00 至 2020-08-12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名称:《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0年第一期业务讲座(实习人员)》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08-07 15:30:00 至 2020-08-12 00:00:00 (报满即止)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08-07 15:30:00 至 2020-08-12 00:00:00 (报满即止)
非会员报名通道(本通道仅限非会员使用,会员通过本通道报名将无效)
活动已结束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