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试点)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17-06-21 访问量:1,691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区直各公司、公职律师执业机构:按照《关于组建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试点)的通知》(桂律协〔2017〕32号)精神,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对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人员到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并经2017年6月18日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6家律师事务所为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6月26日前送达或邮寄至广西律师协会,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楼
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