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2014年度广西十大优秀公益律师的决定
时间: 2015-05-07 访问量:1,791
桂律协〔2015〕35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表彰2011-2014年度
广西十大优秀公益律师的决定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全区广大律师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扶贫济困捐款捐物,提供大量优质高效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涌现出一批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先进典型。经组织专家评选并经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第十三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韦锦标等10位律师“2011-2014年度广西十大公益律师”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十大公益律师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韦锦标 广西桂中天律师事务所
卢星宇 广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冯 勤 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
张 培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周瑞体 广西圣秦律师事务所
秦建龙 广西中志律师事务所
覃柳芳 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
蒋三努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温燕飞 广西雨燕律师事务所
潘 亮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希望获得表彰的律师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在今后执业过程中勇于担当更多的社会公益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全区广大律师要以突出贡献律师为榜样,学习他们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政议政,为社会奉献爱心的精神,努力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为我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广西律师协会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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