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继续教育课时未合格律师补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6-01 访问量:3,061
桂律协〔2020〕32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利用网络培训平台对未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任务的律师进行补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训对象
未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任务的执业律师(含公司、公职、专职和兼职律师)。
二、补训时间和方式
请需补训的律师于2020年6月3日前自行登录广西移动律师学院(www.zfwx.com/wxqt/wangxiao.do?id=27),注册新学习账号,并于6月20日前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
三、学习账号注册和学习流程
(一)扫码入群:补训律师扫码加入以下补训服务微信群。如无法扫码入群,请先添加教务人员邹凯春微信15901233044,再由教务人员邀请进群。
(三)APP端注册和学习流程:下载安装APP→打开APP选择“律师学院”→点击右下角“我的”注册新账号→扫描进入微信群→支付费用→开始学习。
(四)支付费用和开通学习权限:由点睛网财务人员史丽丽在补训服务微信群公布支付补训付费二维码,补训律师扫描二维码支付费用后方可开通在线学习权限。请律师务必于2020年6月3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以便统一为大家开通学习权限。律师未在此规定时间内支付费用的,可在补办支付费用后的3个工作日内为其开通学习权限。
四、补训合格标准
完成40课时网络课程,并取得网络培训合格证。
五、补训费用
补训人员参训费用自付,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可开具发票)。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参加补训。
(二)请需要参加补训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完成补训任务。未于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补训任务的,广西律师协会将不再安排2019年度继续教育课时补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补训人员负责。
(三)补训人员在点睛网补训平台遇到的问题请联系点睛网客服人员解决。学习问题客服:邹凯春,联系电话:15901233044(同微信号);财务客服:史丽丽18600653627(同微信)。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