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律师参与校园普法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8-12-25 访问量:5,541
桂律协〔2018〕153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与各市律师协会未保委之间的沟通,提高我区律师普法专业技能,促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8年12月28日(周五)下午在南宁举办校园普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30-17:30
地点:南宁市邕桂大酒店四楼大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一)未保委主任秦建龙介绍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最新信息,讲解校园普法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未保委委员分享校园普法经验,现场模拟讲课。邀请1名嘉宾分享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经验。
三、参训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来宾、崇左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其他非本委员会的律师60人。
四、报名方式
(一)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来宾、崇左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通过未保委微信群报名,原则上不能请假。如需请假请书面向本委主任提出申请。
(二)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其他非本委员会律师,请于12月25日下午3:30在本通知下方的报名通道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五、注意事项
(一)参训律师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在培训正式开始前30分钟签到入场。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二)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站自愿报名成功又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律师请于12月27日10:00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请假。
(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律师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本次讲座核计4个现场课时。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联系人:秦远迅,联系电话:13307718766。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25日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6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2-25 03:30:00 至 2018-12-27 0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