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时间: 2016-08-16 访问量:1,525
桂律协〔2016〕85号
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各市律师协会,区直有关律师事务所:
经2016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第二十次会议研究,现决定于8月20日(周六)上午在南宁饭店召开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8月19日-20日,19日下午15:00-18:00报到,20日上午9:00开会。
(二)会议地点:南宁饭店锦绣楼6楼红棉厅(地址:南宁市民生路38号,电话:0771-2103399)。
二、会议主要内容及参加人员
(一)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律师协会工作座谈会并通报广西律师协会2016年1-7月份工作情况,审议表决《广西律师协会2016年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
(二)参加人员
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律师管理处领导;第八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各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或负责日常工作的副秘书长;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有关律师事务所负责通知本市、本所的广西律师协会理事按时参会,并于8月18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本次会议内容重要,请各位理事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确保按时参会。因特殊情况确无法参会的,请于8月18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交请假材料(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工作需提交开庭通知书或出差有关凭证)。
(三)根据有关规定,会议仅安排非驻邕的参会人员住宿。非驻邕参会人员办理入住时间为8月19日15:00之后,退房时间8月20日为14:00前,提前入住或逾期的费用自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曾文美、黄永万,联系电话:0771-5863673、5862386(兼传真),电子邮箱: gxlsxhbgs@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