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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流合作 促进广西律师业务发展

时间: 2014-12-16      访问量:3,550

加强交流合作  促进广西律师业务发展
 
    2014年11月22日至26日,广西律师协会受新加坡律师公会邀请组织律师到新加坡访问。24日上午,新加坡律师公会主席骆维明,Shawn先生接见了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锦意,律师滕华、黄文新、李煜、韦岸松及律协工作人员徐柳萍一行,双方就新加坡律师公会与广西律师协会业务交流合作事项进行了热情友好的会谈,并就今后双方合作原则、方式签署了《新加坡律师公会与广西律师协会交流学习项目合作备忘录》,为促进和加强双方律师业务合作交流奠定了基础,明确了方向。在新加坡期间,广西律师代表团还参观了新加坡具有154年历史的瑞德律师事务所和当地著名的王吴律师事务所,与该两家律师所进行座谈交流。新加坡律师公会还安排广西律师代表团参观了新加坡仲裁中心,让广西律师对新加坡的仲裁有了较为直观的了解和认识。
与新加坡律师公会座谈交流
双方代表出席交流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双方签订的交流学习项目合作备忘录
    据悉,为提高我区律师东盟法律领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广西律师与东盟主要国家之间在律师业务合作、律师培训、法律操作经验等方面的交流合作,2013年6月,广西律师协会拟定了与东盟十国主要国家律师法律业务合作框架。2013年12月1日至6日,应马来西亚陈行昌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广西律师协会黄志文会长、黄都恒秘书长率广西律师代表团对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吉隆坡律师公会、陈行昌律师事务所进行友好访问,并与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签订双方青年律师到对方国律师事务所跟班交流学习《合作协议》。广西律师代表团对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的访问标志着广西律师协会与东盟国家律师业务合作框架正式启动。2014年11月22日,广西律师代表团对新加坡律师公会的访问,是广西律师服务东盟法律领域,广西律师协会与东盟国家律师法律业务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双方代表交换赠送纪念品
与王吴法律事务所座谈交流
广西律师参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