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5年12月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5-12-04 访问量:866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有效发挥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作用,根据2025年律师培训工作计划,结合行业实际,现将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12月业务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和授课安排
培训地点:
1.第二十期业务培训的培训地点: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399号南宁龙光国际B座29层)。
2.第二十期业务培训线上课堂不设置报名,线上参训人数上限为100人,自愿参加线上培训的律师可自行通过复制下方网址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观看现场直播。
为确保课时统计不出错、不遗漏,参加线上培训的律师进入直播间后需授权登录,并在页面右上角"个人中心"中将用户昵称修改为"姓名+执业证号",未按通知要求修改用户昵称的一律不算课时。
(1)网址链接
https://meeting.tencent.com/dm/cHvAyxk2p3Ly
(2)二维码
二、报名方式
第二十期业务培训将于12月5日10:00在本通知下方开通线下参训报名通道,有意向参训的区内执业律师可直接通过系统自愿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律师,及时组织做好报名工作。
(二)请承担本月业务培训的培训基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指派专人完成培训签到或考勤、撰写报道、录制培训全程视频资料等会务工作。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于开课前2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全程参加每期业务培训可核计4个现场课时。参训人员应于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五)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
(六)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七)由于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31253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