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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举办“2019年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

时间: 2019-06-10      访问量:1,220

        为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依法规范辩护代理行为,2019年5月30日下午,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举办“2019年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学习分享会,由参加5月24日广西律师协会举办的“2019年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班的黄春芳律师、孙赵元律师、梁学录律师主讲,通诚所全体律师参加学习分享会。


会议现场

        分享会上,梁学录律师介绍了中央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以“四川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案”“青海80后女律师被控为套路贷恶势力团伙服务”两个典型案例分析黑恶势力表现的特征,强调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注意程序性事项,要做好依法报备、集体研究、检查督导、归档保密。

        孙赵元律师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中有关内容,通过条例讲解广西律师协会在培训班上提出的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五大风险提示,使在座律师更为透彻理解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诚所管委会主任黄春芳律师根据《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结合《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制度》进行专题讲解,重申全国律协对律师办理这类案件的制度、要求,对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如何依法依规作好辩护代理工作、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精辟的解析。

        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律所对本所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负有直接监督指导职责,通诚所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活动,将进一步规范律师辩护和代理行为,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辩护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来源: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

(文/图:李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