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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积极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献计献策

时间: 2014-01-13      访问量:1,503

律师积极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献计献策
--山古渔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建章立制研讨会暨环资委 行政法委2013年年会在防城港召开
 
    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参谋助手作用,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4日至15日,在防城港召开?山古渔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建章立制研讨会暨环资委 行政法委2013年年会。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杰,环资委主任申素、行政法委主任韦辉强和两个委员会全体委员,?山古渔村村委会成员等35人参加研讨会。申素主持会议。
?山古渔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建章立制研讨会现场
自治区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副处长刘北荣、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杰副会长在会上讲话,两个委员会联合举办会议,有利于彼此之间的合作、交流,在法律应用上,环境保护法和行政法有互相融合和补充的优势。以后两个委员会可以考虑长期联合开展相关法律研讨活动,以更加丰富的活动形式为社会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申素主持会议并讲话
广西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韦辉强在会上讲话
    渔村的李理事长向参会律师们详细介绍了渔村的历史和当前基本情况。关于?山古渔村下一步如何做好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建章立制问题,申素主任提出如下建议:一、目前渔村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需要大力开发相关配套设施及培养旅游方面的管理人才;二、加强渔村的整体卫生环境建设,吸引外资投入开发餐饮业、酒店业;三、坚持生态旅游的定位,在开发建设渔村的同时,必须加大力度保护好渔村的土质、红树林、沙滩和海水。不能因为开发旅游而造成渔村的环境污染,这是得不偿失的,也不利于渔村今后的持续性发展。四、建立更加规范明确的村规民约、祖训、宗族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景区范围、旅游规则。
    渔村的李理事长当即表态将根据上述几点建议,充分做好渔村的生态旅游开发及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对广西律师协会环资委和行政法委全体委员给予渔村村委会的法律建议表示衷心感谢!